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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申请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9-09
工伤赔偿申请书填写: 1、标题:工伤赔偿申请书; 2、正文: (1)申请人基本信息(工伤职工申请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用人单位申请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的请求事项: 1)劳动能力鉴定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7)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向用人单位申请的请求事项: 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事情的经过和发生的理由(受伤的日期、受伤的情况、工伤认定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等); 3、结尾: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的签字或者盖章,写明申请日期。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后要求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的工伤赔偿费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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