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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证上的面积和土地证上的面积不一致,甚至有较大差距,这种情况是正常的。 1、房产证上的面积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包含房屋建筑分摊面积和实...
承包合同中面积与四至不一至的应当按面积确认,如果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于实际面积,在百分之三范围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超出百分之三且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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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不是一回事。通常说的房屋面积是建筑面积,是指由建筑材料的堆砌所围成的空间的水平面的面积,其计算方式受建设层数、用途等影响;土地使用面积是一个相对固定范围的平面面积,不因建设方式及布置的影响。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容积率,所以建筑面积不一定就等于土地使用面积。只要你的建筑面积是在你的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并且符合当时批准的建设楼层,征收时就按合法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建筑物占地面积超过批准用地面积,那处理方式就与建设的时间认定有关系了。
只有土地开发证的话,不代表这块土地就是你的,即使是有土地使用证,也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他人有纠纷,要解决这个纠纷,就得有依据。 首先,有纠纷的双方,邀请勘测定界公司(测量公司)对双方界限进行指认和测量,双方签字,如果已达成和解,认可界限,那么到国土局,将双方证件收回,重新发证。如果双方无法和解,只能由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确权就是双方的依据,是必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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