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苏州市户口的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只要符合苏州当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即可。苏州外地户口上初中的条件可以到苏州教育局或学校去查询当地的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迁入政策而定,有些地区(如:苏州等)在该前提下,是不允许迁入户口的; 2、未成年子女迁入苏州户口的,需要交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具体参看:《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1日):第十八条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十一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第二十二条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父母、配偶、孩子互相避难。 申请入境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以下资料,由县(市)局批准发行《户籍许可证》。 必要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书.居民身份证书。 3、转入者的户籍证明书。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书 5、申请人或入境人员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入住的,发行退休证明书或再就业优惠证明书或居住地(村)委员会证明书。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移定居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者本人和直系亲属户口定居。 对于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所有权者在市内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市民,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户籍可以转移定居。申请转入定居地派出所受理审查以下相关资料,得分.县(市)局批准发行《户籍允许转入证明书》。 必要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住(村)委员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移定居表一式两份。 (三)各种人才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定居。 对于具有国家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各种专家,留学回国人,各学科领域的领导人,以及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不受固定住所的限制,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可以转移定居。 申请入境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以下资料,由县(市)局批准发行《户籍允许入境证明书》。 必要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搬迁配偶的孩子,附带结婚证书。 4、迁入人的原籍户籍证明书。 5、所在单位的证明书或录用证明书。 6、相关学历、职务证明书、护照等证明书。 7、申请户口迁移定居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和普通中等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定居。 1、通过省市毕分事务所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定居地派出所 (一)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书。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五)居民身份证。 户籍在出生地的,在出生地派出所发行户籍证明书和以上证明书,填写户籍转入定居表一式两份,由定居地派出所受理,得分.县(市)局批准后发行户籍转移证明书。 2、对于在市内上学的大学毕业生,户籍转移到学校,毕业后在同一个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证明书如下 (一)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书。 (四)定居家庭和家庭户口簿。 定居地派出所验证上述证明资料,在接受者证明书上签署同意定居意见后,直接返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处理户籍转移证明书,定居地派出所处理定居。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一)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告书。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学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和定居。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落户,根据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书(或盖)上写着本校是教育部认可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籍转移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必要的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必要的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五)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单》(一式三份)。 逐级报告分局.市局批准后,统一进行集体户籍登记。 3、技术学校新生户口迁移。 必要的材料: (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生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五)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单》(一式两份)。 逐级报告分局.市局批准后,统一进行集体户籍登记。
非婚生子女户口各个地方解决的方式是不一样的,非婚生子女除了上户口需要身份证明以外,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05人已浏览
893人已浏览
5,182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