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压力罐装燃料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擅自投产使用的;(二)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定:(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五)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许可。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压力罐装燃料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1人已浏览
1,251人已浏览
3,327人已浏览
3,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