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
我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我派驻人员可以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今天下午,工人给我打电话说:他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还是需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合同约定所有事故有保险公司赔偿,公司不在赔偿任何费用是非法的无效的。同时不影响要求保险公司要求按班线理赔!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支付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