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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办案交通部门,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可以去投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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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 654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即可。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三天内提出复核申请。三天内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事故认定书仍有效。如果既不提出复核,又不进行善后协商,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可以。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因此,要申请复核,必须在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事故认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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