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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专用章新规定是《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新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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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抵扣手续不受原本的期限规定限制。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一条第一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仅限于发票,不得加盖其他票据。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向对方开具发票(除发票专用章外)、银行印章必须留有财务专用章等。,可以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义务,享有所有财务相关权利,而财务专用章可以盖在支票、收据等凭证的票据上。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仅限于发票上使用,不可以再盖其他的票据。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而财务专用章是可以盖在支票、收据等作为凭证的票据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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