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一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六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也即被征收人的直接利润损失,对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则不予补偿。一般来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财务成本、违约损失等。
如果是物品损坏赔偿,还有房东没有和拆迁方达成赔偿协议的,你应该找拆迁方要求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害并补偿你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补偿款项;如果房东已经和拆迁方达成补偿协议,以后补偿的相关费用会直接打给房东的个人账户,你可以向房东主张属于你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的补偿款。当然,你得证明补偿款项中有你主张的费用。
作为承租方,有营业执照是可以要求营业损失补偿的。企业拆迁中的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最有利在企业拆迁中,特别是针对真正的实体经营者,在面临拆迁时最大的收益来自哪里?就是来自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在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中,它所依据的标准在我们国家不是很明确。 1、像有些地方是依据纳税情况,依据纳税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2、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但是大家都清楚,我们国家的营业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往往是针对个体工商户或者简单的商业性用房可以用营业信息推算出基本的经营面积。但是这样的计算方式往往对经营企业来讲是很不利的,因为营业信息标注的面积和实际经营使用面积是有巨大差距的。我们的营业注册和营业年检在这方面往往是很疏漏的。所以说测算出来的营业面积往往和经营企业所要得到的权益肯定是有很大的差距的。3、还有一种情况是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进行计算。如果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来计算,拆迁方也不会简单和你说一个经营面积(数字)。进行实地测量时会进行分割。哪方面的分割呢?实际的工厂生产是一块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场地算不算经营面积呢?可能会在这方面产生纠纷。比如讲,仓库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呢?仓库难道不属于经营的场所吗?完全属于。但是拆迁方会咬文嚼字的争论:仓库是进行仓储的地方,不是进行实际生产的地方。再比如讲有些制造型企业,比如制造石膏板的工厂,是要进行晾晒的,整个院子都是进行水泥密封的,那么整个院子属于不属于经营面积?我是不是在进行实际经营中使用的呢?这些都会和拆迁方产生实体争议。其实按照我们现在的实践中,经营面积本身就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只要是用于我们实际经营的面积都应该在拆迁补偿中进行实际补偿,有些被拆迁企业在拆迁中会产生很多的想法,也产生很多的实际困惑。比如我这一万平米的土地,但是只有三千平米的建筑,那么其他七千平米的面积在计算经营补偿时算不算为经营面积?这恰恰就是要争取的点。作为拆迁方,要付出的利益最小化,会仅仅计算为房屋的占地面积三千平米,再算上营业单价;但是您要清楚,您要争取的是一万平米的营业面积乘上营业补偿单价。这里的差距是可想而知的,这里可争取的利益或者讲您和拆迁方的利益空间差距也是可想而知的,我要告诉各位被拆迁企业朋友的是这里一旦遇到上述情况,您必须:1、留存证据;2、及时讲营业面积进行适时的合法化的转化。每个拆迁项目的补偿政策是不一样的,需要了解具体的拆迁项目。通常都是在具体拆迁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实现补偿的理想化。可以电话咨询或者登陆栩锐北京企业拆迁维权律师网了解拆迁法律知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219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5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