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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专业综合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300分。试卷题型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试卷中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法制史40分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试卷中各种题型所占分值:选择题180分案例分析题60分论述题60分
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农垦、森工系统的考生,可到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须在网上预约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确认预报名信息、交费、照相、审核报名证件。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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