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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不按带薪休假计算。产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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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不属于带薪病假。陪产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上班支付劳动者工资。各地关于陪产假的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是带薪休假,工资应当全额发放,包括奖金、津贴等。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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