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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本月开给你的你就作废,如果夸月了再退回给你就红字冲销(分录跟这个一模一样,只是用红字,也就是负数),然后重新再开一张新税号的发票。...
收到普通发票税号开错了不能使用,如果不退回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入账后不能税前扣除,通俗的讲就是视同白条下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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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什么是作废条件?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涂改后一般无效。你可以要求重新开发票
1、不是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没开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能用。 2、汇总开具的发票,不可不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但要在清单写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限定开具: (1)事项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要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解决。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分别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隶属未按限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购销两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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