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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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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的发生,正是由于你们当地的计生部门没有规范执法的原因而造成的。首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超生的罚款)是有标准的,其征收决定是否有错,并非由清远人大可以鉴定的,而应该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其次,2011年,你按要求缴了2万元。这是按谁的要求?有否对你作出书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该决定书是否已向你送达?有没有向你送达这份决定书?该决定书上载明的是否就是2万元?你将这钱交给了谁?收款单位是否向你出具了收款票据?第三,你目前必须要清楚的是:你有否收到过行政征收决定书?那决定书上是否明确了需要缴纳的金额?你把这钱交给谁了?有没有收到过缴纳发票?第四,如果你现在还保存着这份决定书,如果还保存着你的缴纳的票据,你就完全有理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原则的,依照的同样是“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当地计生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政府只能对你的同一的违法事实征收一次社会抚养费。
目前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矛盾最尖锐的就在这一点。对于以前超生了二孩的,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到底要不要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一财经在调研中发现,对于这个问题,意见非常不一致,即使在卫计委内部,也存在不同意见。主张继续征收的人认为,如果不继续征收,对于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群不公平。主张不再征收的人认为,既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修正,全面二孩政策已经实施,对于未征收到位的就不要再继续征收,而应该明确停止,这样避免官民关系恶化,也让全面二孩这个民生新政能够真正得民心。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金额。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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