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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一、一次摊销法:凡单价在二十元以下的管理用具和小型工、卡具,可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二、五五摊销法:一般的低...
企业内部各级施工生产单位,要推行各种形式的切合实际的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成本计划和降低成本措施计划,严格控制用工、用料,减少费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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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一、一次摊销法:凡单价在二十元以下的管理用具和小型工、卡具,可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二、五五摊销法:一般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和报废时各按百分之五十摊入成本;三、分期摊销法:单价超过标准,经批准列入低值易耗品目录的,可以根据耐用期限,分期计入成本。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一、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得将本期成本列入下期成本,也不得将下期成本列入本期成本;二、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与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将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计入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也不得将已完工程(或产成品)成本计入未完工程(或在产品)成本;三、成本核算对象和项目之间的界限: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不得互相混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凡能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按对象列入成本;不能直接列入的费用以及管理费用,应按规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摊。成本项目必须划分清楚,不得串项。
对违反成本条例,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应按照财务和税收的有关规定处理:一、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二、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挤占国家收入的;三、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四、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五、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工程大量返工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的;六、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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