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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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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小李所在的保安岗位实行的是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向全体员工公示了相关批复,且小李在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要求公司按照其工资200%的标准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缺乏依据,仲裁委员会对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小李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综合工时制的加班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小李要求公司以其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请求。 【案例评析】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在计算加班时间上不同于标准工时,具有特殊性。
1、法定节假日排班的员工,依法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2、法定假日轮流休息的员工,依法不享受300%的日薪加班费。3、法定假日应轮流召回加班员工,依法享受450%的日薪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和法定假日加班费重叠)。4、注意:召回加班,在综合工时制计算周期内安排补充休息的员工,必须以300%的日薪享受加班费。
实行综合计时的工厂,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在工人体力能承受的条件下) 2.可以连续工作,直到将全年的综合时间用完为止。以工厂每周按60小时(每周6天×10小时/天=60小时)计算,在综合计时下,工厂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时的正常工作(40周×60小时+40小时=2440小时)。这意味工厂一年有11周和20小时不能再上班,无论是否手头有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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