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依据:如何确定执行对象?

2024-12-20
执行对象指的是生效的执行根据所确定的、并由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所指向的目标,即执行客体。这种对象首先是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基础的,如退还罚款。其次是由申请人所申请提出的要求所制约的。行政诉讼执行的对象有时是特定的,如退还所扣车辆,这是不能以其他物体代替的;而有些对象则是不特定的,如划拨款项等。 执行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物、行为和人身。 强制执行的对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式: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 行政案件执行对象包括特定的对象和一些不特定的对象。特定的对象通常是针对特定的行为或要求,如退还所扣车辆、强制服兵役、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不特定的对象则是以实施特殊行为为完成执行义务的,例如划拨款项等。 在民事诉讼中,人身通常不是执行的对象。但在行政诉讼中,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是执行制度的特殊所在。如果一个公民被处以劳动教养,该公民起诉并经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在诉讼判决中该公民败诉,应收入劳动教养场所,而该公民又不自动前往,则由行政机关强制收押予以教养。这里,作为执行对象显然是该公民的人身而不是别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