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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该怎么办: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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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因售房单位的责任,超过约定期限1年内未办理登记,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凭证; 4、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批准后无力偿还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 5、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具体房屋信息录入错误;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签订并备案的合同; 6、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购房人(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8、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产买卖合同能撤销,但要具备法定情形。房产买卖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 3、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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