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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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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第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第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第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什么是“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主要是指多次实施了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或者虽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数额较大等等情形。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1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保险业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扰乱市场秩序,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2,情节严重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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