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意见】其写的解雇原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的规定的,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在诉讼中,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事由是由用人单位...
员工离职用人单位无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者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入职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以前有没有在原来的公司离职,以及离职期间的各种表现。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条款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离职承诺书具有法律效果。没有离职证明,原单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补充出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离职承诺书,该承诺书是有法律效果的。需要注意到的是,有效的承诺书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2、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1,128人已浏览
919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