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创业板上市要求有哪些呢?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06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005人已浏览
1,5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