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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为事故损失,参与赔偿责任的分配。交通事故损失内容包括:一、“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1、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伤残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是因伤抢救后死亡,那么还要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等相关费用。二、“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为事故损失,参与赔偿责任的分配。交通事故损失内容包括:一、“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1、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伤残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是因伤抢救后死亡,那么还要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等相关费用。二、“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公司法人可以在其他公司工作缴纳社保,这就是所谓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只有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才会有工作问题。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工作的公司与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业务争关系,则不能在其他公司工作,因为这将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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