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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文件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文件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文件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包括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事...
可以找劳动局处理,原单位扣押档案是不对的。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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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查找不到档案了,退休审批时没有视同工龄,只按实际缴费进行计算,对退休金的多少会有影响;如果单位找不到了,劳动者就只能直接找到参保的社保中心说明情况办理退休。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扩展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1、(劳力字〔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该规定已经失效。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辞职后,档案问题,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可以选择存放人社局人才市场(人才中心)、户籍人事局。 2、也可以先找工作,新单位有管理档案的部门的话,可以把档案存放到新单位。目前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国家性质的单位要求档案外,其他公司一般不会要求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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