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2]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一条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申请非住宅类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续期。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住宅类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者无需申请。(二)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三)拟订续期方案1、准予续期经审查,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准予续期。2、地价评估,确定续期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续期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并拟订续期出让方案或租赁方案。3、出让金核定申请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租金额等按照拟续期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核定。(四)续期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续期出让或租赁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五)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签订出让合同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公布出让结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六)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证。(七)提前续期的处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原则上应在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办理,并至少提前一年提出申请。但对于一些年期过短影响土地开发利用,使用者申请提前续期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提前办理续期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使用年期延长至不超过最高出让年期,并根据办理续期手续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和使用年限变化确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额=办理续期手续时该宗地续期后剩余的可使用年期土地市场价格-办理续期手续时该宗地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土地市场价格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的详细资料。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得知,土地转让合同到期了以后,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续期。不同土地的转让,有着不同的使用年限,大家在办理续期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有效证件,按照我国的续期流程进行办理,有需要的话可以参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进行。
土地出让金有以下返还方式:第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第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第三、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第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第五、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第六、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6、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7、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8、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9、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10、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11、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1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1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