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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的商标屡被抢注,请问驰名商标的销售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2-03-14
在国内也不受保护,因此,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因该商品是原装进口,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华注册的驰名商标易造成混淆的,那么他作为利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的侵权责任免除条款,在不明知其所销售的为侵权商品时。综上,如果该商标至今未在国内注册,其代理销售目前不会存在法律问题,一旦有人抢注,即使在国外注册标识。因商标同专利一样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也不会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也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违反以上两种情况取得的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也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建议代理商和该国外品牌拥有者进行沟通,尽早注册该商标。另,原包装油注册商标标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代理商咨询是否可以使用。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所有者及其代理商的利益。而该当事人所代理的品牌商品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假如有人恶意抢注,如果他能够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合法来源,具有地域性,在国内销售时,准备贴附中文标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国内没有注册之前,不建议使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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