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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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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不动产登记流程如下: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3、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个人房屋二次按揭抵押贷款系指已获得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手房和二手房)或经银行审批通过个人住房抵押“无交易转按揭”贷款的借款人,仍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抵押房产为抵押物,在该房产抵押价值大于原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内再向银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的贷款。 申请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原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和发票; 4.经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6.原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清单和最近三期的还款账单; 7.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 8.抵押物房地产权利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二、房屋测绘图(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三、房屋查档证明(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四、房地产评估报告;五、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六、房屋买卖合同;七、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8、买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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