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
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6、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7、未婚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