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合同诈骗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是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发生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我们可以不予履行,造成损失的,我们要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拒绝赔偿的话,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首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综合以上两点,如果能够将赃款退还给受害人,或者如果赃款已经被挥霍,但是能够积极筹款赔偿受害人,并且能够与受害人达成谅解的,可以适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