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一)著名商标申请流程:搜集需提交的资料(客户经济指标、行业排名、获得荣誉等情况)→对资料进行前期分析并出具报告→签订协议→收集证据材料→材料整理、撰写相关的申请文书→客户确认→法律顾问负责将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州工商局→跟进认定阶段直至最终认定 (二)需提提交材料: 1、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3、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实物照片或宣传资料;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宣传情况; 7、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证明应由省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 8、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 (三)申报采取司法认定或行政认定(二选其一)。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如果是要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那么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相关证据材料。所以直接相商标局提出申请就可以了。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全国有几百万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却只有几百个。任何商标无法指望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是有非常严格要求的,申请难度非常之大。“驰名商标”的申请我国以前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自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后,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和方式完全改变。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有: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如果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申请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商标争议是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有些法律的规定,别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这也是一种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最后,再介绍一种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即在商标维权诉讼当中,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