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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
一般程序如下: 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 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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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1、需要与住宅区的房地产协商,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准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公室收到后,提出批准意见,准备组成立后通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公室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3、准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业主。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以开发建设单位为主);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7天;5、将筹备小组人员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6、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会议由区主管部门主持);7、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阶段;产生正式候选人;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14天。公示期满业主对候选人无异议,投票选举。8、开箱验票(邀请居委会人员、辖区民警参加),当场宣布结果。9、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选聘执行秘书。10、由筹备小组负责将“关于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及当选委员简历、选票统计总表复印件报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后给予批复。11、向全体业主公布选举结果和区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业主委员会刻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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