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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刑事自诉中,如果原告拒绝出庭,法院将撤回诉讼。被告可以在自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所谓的反诉是指被告作为被害人指控自诉人犯有与本案...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上诉问题,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被告人方,一是受害人方,被告方不服一审裁判,可以上诉;受害人方没有独立的上诉权,有权请求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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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可委托委托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权利 1、自诉人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2、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委托代理人。 4、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5、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 6、经审判长准许,有权在法庭上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7、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8、在宣告判决前,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 9、有权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起申诉。
没有。这是由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对于民事案件,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对于自己的权利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追诉的权利,对于国家公权力,涉案公民无权干涉,但法律同时也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60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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