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行使代位权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
行使代位权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所谓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或者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而应当被宣告无效或者可能被撤销,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被解除,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一种自然债权,则债权人并不应该享有代位权。所谓债权必须确定,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的存在以及内容并没有异议,或者该债权已经经过了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后所确定的债权。且须为“到期债权”,未到期的债权除非出现破产等情形,否则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因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范围内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看起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暂且不论追偿是否能成功,因这还取决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注意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