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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问的刑事辩护质证意见的具体范文如下审判长、审判员:关于王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针对公诉人庭后提出被告人王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被判处有期...
辩护思路尤其重要,思路狭隘、或者思路错了,则一步错、步步错。可以参见本律师网站(我是刑辩律师网)上的文章《辩护思路的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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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寻衅滋事辩护意见书范文: 关于XXX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 辩护意见书 XXX人民检察院: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X本人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XXX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人,该案现处于贵院审查逮捕阶段。本律师通过走访和调查,会见并听取了嫌疑人XXX的陈述,现结合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认为XXX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应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伤害行为,因此,不应当对其批捕。具体理由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XXX开始经营管理“**美食”连锁店,陆续共开九家分店,分别登记在夫妻(其丈夫姓名XX)二人名下,但经营管理权一直均由XXX一人负责,每天的营业款项均打到XXX个人账户。 XXX和XX曾于2010年9月离婚,又于2011年8月复婚。今年来,由于XX吸毒(曾被公安机关验尿并关押),二人为连锁店的经营管理权产生矛盾。2015年9月15日,XX在五里新村店将XXX打伤(有报警记录和病历)。随后,XX强行要求全部分店店长将营业款打到其指定的他人账户。XXX后来多次到各个连锁店,要求将营业款打到其账户,均被无理拒绝,且多次被XX威胁,营业款项至今打到他人账户。 案发当日,XXX由于担心再次被打,遂带着X月、X亮等员工和员工家属到位于东西湖区的“**美食”中央厨房要求商谈经营款项事宜。XXX和出纳吴X争吵并互相殴打。随后,XXX又和朱X、熊X、徐X发生口角,XXX打了这几个人(据XXX陈述,只是打了几人几耳光)。 后来,XXX被行政拘留13日。过了十几天后,被打的四名受害人做了伤情鉴定,为轻微伤。XXX、X月、X亮被刑拘。 二、XXX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仅构成普通故意伤害行为的理由 (一)嫌疑人XXX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几名受害人均有重大过错。 (1)XXX长期对连锁店有经营管理权,但随后被其丈夫XX强行夺取了经营管理权,XX强行要求店长将所有营业款转至第三人。嫌疑人随后多次致电或当面要求店长们将款项按惯例转给其本人,但均被无理拒绝乃至威胁辱骂。 (2)XXX于2015年9月15日被其丈夫XX殴打,虽有报警记录但公安机关并未追究XX的法律责任,嫌疑人随时担心自身的人身安危。 因此,案发当日XXX带领数人到店里去,主观上并非是寻衅滋事或者伤害他人,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要求店长转款,同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再次被丈夫XX殴打。 (二)嫌疑人客观上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 (1)嫌疑人和出纳吴XX是在发生口角争吵后互相殴打。至于被打的另外三人,也是因为此前多次拒绝嫌疑人要求按照惯例转款,当天再次拒绝嫌疑人的要求并对其出言不逊,嫌疑人一怒之下才冲动打人。我国《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但嫌疑人在本案中并非随意殴打他人,而是指向明确。嫌疑人的打人行为事出有因,几名受害人都存在过错,系案发的主要原因。 (2)嫌疑人实施的打人行为是在自家店里的中央厨房,并非公共场所,没有侵害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中的社会公共秩序。 (3)XXX带领的人并非社会闲杂人员,是员工和员工家属。被刑拘的X亮是其店里员工,X月系X亮胞兄。 综上,嫌疑人XXX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行为构成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但由于四名受害人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仅系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嫌疑人已因此事被派出所处罚治安拘留13日)。因此,不应当对嫌疑人XXX批准逮捕。 ,敬请贵院考量! 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市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朱xx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并经过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指派刘xx即我本人担任被告人朱xx盗窃案的第一审辩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我查阅了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移送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朱xx,向他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了解本案的有关情况,并作出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认真的听取了法庭的调查。作为被告人朱xxx的辩护人,就本案定罪量刑,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认真考虑。 因朱xxx本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我对本案的定性无异议,但是对本案相关证据以及量刑情节有异议。 1、首先,检察机关指控朱xx盗窃数额为21万元的证据不足。根据朱xxx自己的供述,他只是承认自己有非法进入xxx科贸有限公司网站的网络销售系统以及把游戏充值卡卖给“寻觅至爱”的行为。对于到底盗窃了多少卡以及具体的数额是多少朱xxx并不是非常的确定。检察机关指控的21万元并没有具体给出是哪些游戏卡以及多少游戏卡。只是仅凭公安机关在抓获朱xxx并对其住宅进行搜查的时候查获一批xx卡共计1386张,对徐xxx搜查时查获xx卡48880张而做出的初步估计。我认为这样的估计对我当事人权益是极大的侵害。数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我当事人的量刑以及需要赔偿的范围。我认为朱xxx盗窃数额的确定应根据公安机关的起赃经过、证人徐xxx的证言等证据客观认定,并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赃物估计鉴定结论书中所列的游戏充值卡种类单价计算。 如果需要了解罪轻的刑事辩护意见书范文,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
关于辩护意见书怎么写,具体的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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