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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挂靠单位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挂靠单位是否对涉案车辆具备相关利益,如果车辆挂靠于某个公司。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实际上约定了利益分配,挂靠单...
挂靠车辆发生车祸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车祸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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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人大货车在挂靠关系中,其交纳各种税费、投保、年检都是以被挂靠公司名义进行的,且挂靠人以被挂靠公司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往往是其运输合同成立的一个保证。从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其权利实现的角度出发,被挂靠公司出借名义就应当对借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被挂靠公司的连带责任应与全额的连带责任有所区别。原因有三:一是因为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仅有有限的运行支配权;二是因为被挂靠单位仅为挂靠车辆提供经营所需的服务,仅仅收取管理费,并不参与车辆的经营,车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因为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也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所以,如果让被挂靠单位承担雇佣人的侵权责任,即与车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则有违公平原则,也有违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所以,司法实践中应当是被挂靠单位在其收取的挂靠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挂靠人大货车在挂靠关系中,其交纳各种税费、投保、年检都是以被挂靠公司名义进行的,且挂靠人以被挂靠公司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以被挂靠公司的名义往往是其运输合同成立的一个保证。从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其权利实现的角度出发,被挂靠公司出借名义就应当对借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被挂靠公司的连带责任应与全额的连带责任有所区别。原因有三:一是因为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仅有有限的运行支配权;二是因为被挂靠单位仅为挂靠车辆提供经营所需的服务,仅仅收取管理费,并不参与车辆的经营,车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因为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也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所以,如果让被挂靠单位承担雇佣人的侵权责任,即与车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则有违公平原则,也有违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所以,司法实践中应当是被挂靠单位在其收取的挂靠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车辆挂靠就是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在挂靠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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