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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利用个人的钱款借给他人用作合法用途且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祝您生活愉快,望采纳。...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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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一、一般企业借款给个人收取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账户的贷方。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财务费用。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6603号“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企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不行,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 如果你给别人用了,别人不还款,记录是记在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上,受影响的是你以后办卡,贷款买车买房。 如果对方是没有问题的,为什么不自己申请卡呢?可能就是之前有过不好的记录,才要用别人的卡,你要承担的信用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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