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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正常情况下,雇主要求工人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然后与工会和工人协商,雇主不得强迫工人加班,也就是说,如果工人不同...
不算。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根据相关规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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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公司要求加班不去不算旷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应当告知公司。
每周两天休息,用人单位组织加班,如果没有补休的话,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另外周末加班,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200%,加班费似乎太少。至于不加班是否存在旷工的问题,从立法本意来说,所谓旷工是在正常劳动时间内拒绝劳动上班,而你说的用人单位不是在正常工作时间,而是在休息日加班,几乎成为一种惯例,严重违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既不给予补休,加班费又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剥脱了劳动的休息权,因此即使不加班,也不能说是旷工。
不算。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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