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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党章明确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章明确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进一步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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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您咨询的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给予什么处分还是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定,但是一般有处分就不会有好结果等着的
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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