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第十六条规定,部分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楼主(乙方)是强势一方:可考虑签订合同之时一次性向学校收取若干“履约保证金”。学校违约不付款时,直接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0%归楼主。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该协议的问题在于财产分割的第4条。这是违法的无效条款。即“4.夫妻双方婚内无发生共同债权债务,若今后出现目前未知的对外债权债务均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对方不负连带责任。”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该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以协议的方式约定一方承担则应当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该协议所涉及的情形显然是为符合这一规定的,那一旦债权人找上来你还是要依法承担偿还责任的,而对方又可以用该协议“不负连带责任”这就把你坑了。就你说的情形看,这种情况是非常容易出现的,要当心了,建议改为“目前夫妻双都称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若今后出现目前未知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因此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当事人追偿”。
看第一份合同中解除或终止合同条款。如出现终止的情形,就与对方协商或通过诉讼要回费用。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属于国家所有。但此仅为规章,与上位法不一致。个人认为应依国土法,属集体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7人已浏览
1,430人已浏览
1,717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