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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出每个公司法股东大会参会人数的具体人数,但都由一定的计算基数来确定股东会可否召开。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开股东会决议。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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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2、名义股东依照形式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形成名义股东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包括为了符合原公司法律中股东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不符合股东条件、特别的财产和身份安排等。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回避的规定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0天通知股东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0天公布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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