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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夫妇,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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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男方护理假为15日。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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