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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计算方法: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方式、获利情况、经济水平、当地赔偿标准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计算。如果受害人存...
精神损害赔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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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抚慰金是为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受害人一方请求法院判令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首先,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数额。其次,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双方事故责任的划分,也是计算具体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考量因素。最后,因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建议构成伤残的伤者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使得利益最大化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一般体现为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计算如下: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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