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利息的。建议你自己谨慎处理。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
本金还完了没有?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我觉得短期借款利息资本化中的借款是不能资本化的 一般借入短期的借款是为了购买原材料等流动资产,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的是要经过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一般应该要超过一年,准则中讲借款包括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专门借款肯定是长期借款,而一般借款而言,企业也不会使用短期借款,因为厂房还没见成呢,短期借款就要还本付息了,然后还要再去银行借钱。 另外一个方面,从财务管理筹资的角度讲流动资产跟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负债比例要协调,也就是期限结构要配比,使用一个期限6个月的借款用于5年的固定资产建造,因为固资流动性很差,企业显然会有紧迫的短期偿债的压力
1、可以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购买、建造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转移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带息债务发生的支出;贷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了使资产达到预定的可使用或销售状态,必要的购买、建造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同时,在购买、建造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时,贷款费用应停止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销售状态后发生的贷款费用,应当根据发生的金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总体处理原则和标准没有区别。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约定的借款利息计算标准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高利贷”行为视为过高,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偿还的款项中包含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的,超过部分可冲抵本金。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有人认为,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既往不纠,不能折抵本金,应是不正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1,150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9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