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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销售方,开错税号,要作废处理,重新开出正确的票,如果你是够买方,你提供信息有错误,责任不在销售方,你只能去商量一下,在销售方发票充足...
纳税人识别号是重要信息如果填写有误会导致购货方没法认证必须作废重开如果已经跨月,得去申请开具红字票冲回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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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票开票人纳税人识别号,是开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税号”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XX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XX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就不用填写。发票新规只对购买方是企业的要求应当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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