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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现行产假98天。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
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消晚婚假期奖励。草案中明确表示,国家提倡夫2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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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民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进行结婚登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草案删除了奖励晚婚晚育夫妇和独生子女父母的规定。晚婚晚育夫妇将不再有晚婚假和晚婚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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