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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
多级伤残需累进折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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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与上班时间长短无关,与受伤害的具体情况有关。 1、医疗费:【29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3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3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0*本人工资/月】【四级18*本人工资】【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B】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5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7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10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等级伤残赔偿金综合计算公式的通俗理解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1、“伤残赔偿总额”。 要根据伤残者居住的地区(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以及年龄的不同来进行计算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赔偿责任系数”。 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公司在保险限额(机动车负有事故责任的或者不负有事故责任的)内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才按照“赔偿责任系数”计算。有的地方还通过立法程序,以地方法规规定了“赔偿责任系数”。 3、“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4、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 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所以应该是这样的: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C= 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就是一个十级全赔,另一个十级按10%赔 补充: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居民是34990元,农民是13784元(江西省2012年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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