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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人姓名和住址”:姓名就是你的名字,住址是你的现在住址即你的通信处,法院可根据你填写的住址将诉讼事宜通知到你。2、“证据和证据来源”:...
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对不适格当事人的处理。但审判实践中可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主体不合格的处理。原告与被告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对他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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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主体不合适的,驳回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责任包括:(1)刑事被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受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的监护人;(3)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死亡的被告的继承人;(5)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主体不适合则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按实际情况,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是适格原告诉讼主体,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原告自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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