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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预付款和,如何区分违约金与定金?

2022-10-27
一、如何区分预付款和定金(一)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一种从合同,而约定预付款的合同为诺成式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二)定金的主要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的给付构成债务的部分履行。(三)当主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时,属于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此时,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中,无论是给付方违约或者收受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收到预付款的一方均应将预付款退回。二、如何区分违约金与定金违约金与定金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违约金则是对违约的一种补偿手段,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损失;而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债务的履行与合同债权的实现。(二)违约金不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而定金则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作用。(三)违约金则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而定金是在履行合同前交付的。(四)违约金则不具有惩罚性定金既是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也是对不履行合同的制裁方式,定金具有惩罚性。(五)违约金则具有补偿性,而定金不具有补偿性。另外,在合同中不能将定金写成预付款、押金、违约金、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而不约定定金性质的,否则起不到定金的效力。实践中还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交纳定金时,没有书面协议,而在开具的收据上却标明“订金”、“押金”、“保证金”等。对于这种情况,《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确定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性质,那么合同中应当明确“定金”二字,并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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