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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的行政复议的坏处的问题,律师告诉你一般没有,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行政复议是一级复议吗的具体情况如下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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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特点是: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 二、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
可以双方当场,但是如果一方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在证据可以认定的情况下,是不影响行者功能裁决的作出的。
造成行政诉讼案件增多的原因: 1、非诉讼解决纠纷渠道不畅,只能打官司。司法因其高成本、高权威、强制力,理应是纠纷解决、权利救济的最后选择。但目前由于我国社会变迁,以往解决纠纷渠道(单位、居委会、各类团体等)不再发挥原有作用,新的渠道尚不健全,使得司法几乎成为仅有的有效纠纷解决方式,且有些案件就涉及村委会自身利益的。 2、法律维权渐入人心,法院确立公正形象。行政审判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中的作用日益显现,行政审判的“知名度”日益提高;法院在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行政审判的整体司法环境大为改观。而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不愿告、不敢告的现象得到改善;诉讼费下调,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下降了,行政诉讼受理费仅需几十元,人民群众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因此,行政诉讼案件逐年攀升。 3、法律、政策不完善。法律、政策不健全是案件大幅攀升的原因。如行政诉讼案中土地、山林问题,其涉及到许多历史发展和管理现状,在当时承包或落实土地、山林时缺乏必要的政策文件,只是按照当时的个人意愿进行分配,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4、有关部门在处理权属纠纷时,没有尊重历史,没有客观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就草率地作出认定,致使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造成双方矛盾加剧。且部分行政机关相互之间在出现一些矛盾、纠纷时,未做协调、沟通工作,致使当事人无法解决矛盾,只能走行政诉讼途径,导致矛盾尖锐,行政机关处于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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