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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协调部门)负责。2、登记申请文件齐全,费用缴纳之日为受理日。...
按照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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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应该履行的手续: (一)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签字后七日内持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 (二)专利权因无效,被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持专利权丧失凭证和原登记通知书,登记注销手续。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为促进专利权的使用和资本整合,确保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至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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