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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2002年购买了一套房屋,总房款为18万元,其中林先生支付首付款8万元,其余办理了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林先生一人名下,每月用公积金偿还...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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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房产的首付款为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没有约定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房贷仍未付清的,则视为取得房产人的个人债务。
1、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房产的首付款为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没有约定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房贷仍未付清的,则视为取得房产人的个人债务。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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