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进入执行阶段的任何案件都可以和解,当然包括行政单位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