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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属集体土地,是无法转让的。 2、通俗的说,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 3、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同样不允许转让(即买卖)。 4、原因是宅基建房...
农村土地分给个人不能买卖。因为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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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农村土地转让主要是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仅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部成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 (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围; (3)无违法用地行为; (4)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城建规划部门有关要求; (5)工业用地的受让方应为工业企业,仓储用地的受让方为非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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